近日,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明,渝北区冷明容中餐馆由于售卖假“牛栏山”白酒,已被依法处以 2000 元罚款。
今年 1 月 5 日,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,称当事人所售卖的牛栏山二锅头为假货,其白酒商标防伪以及商品编码与正品不同,举报人乃北京牛栏山二锅头平台(重庆玖家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)的业务员。
执法人员在接到该举报后,于当日对当事人的经营现场进行检查,在经营现场进门右手边的货架上发现了“牛栏山”白酒 10 瓶,均带有商标。其中包括 52%vol 的“牛栏山”陈酿白酒 4 瓶,其包装上标有“净含量:500ml、生产日期(批号)202309263”等内容;42%的“牛栏山”陈酿酒 6 瓶,包装上标有“净含量:500ml、生产日期(号)202309262”等内容。
经随行的“牛栏山”注册商标权利人,即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委托代理人,重庆玖家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现场鉴定,并出具《产品鉴定证明》(NO:20231024001),鉴定这 10 瓶白酒属于侵犯牛栏山酒厂“牛栏山”商标专用权的产品。
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,经批准,执法人员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出具《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》(渝北市监强〔2024〕0002113 号)文书,对上述 10 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白酒采取扣押管控措施,并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。执法人员通过对经营者的问询、提取相关证据展开调查,目前该案的调查工作已结束。
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并决定没收涉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10 瓶;处以罚款 2000 元。